当前上海产假的规定如下:
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国家法定的产假。
根据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女职工还可以额外享受60天的生育假。
如果生育过程中遇到困难,如难产,可增加产假15天。
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因此,综合以上规定,上海女职工的产假总计为158天。这一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
上海产假98天旧规定是什么?
上海产假158天适用于哪些行业?
产假158天如何计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