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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缓刑原来视同缴费年限最新规定

判缓刑原来视同缴费年限最新规定

关于被判缓刑后视同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,根据提供的信息,以下是相关要点:

1. 视同缴费年限 :通常指的是在社保制度建立之前,职工在计划指标下被招工的连续工作年限。

2. 判刑影响 :

如果职工在判刑前已经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,其个人账户会被保留。

在服刑期间,应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,不计算缴费年限。

刑满释放后,可以继续参保缴费,但不能补缴受刑事处分期间的养老保险费。

3. 缓刑情况 :

缓刑属于刑事犯罪,与视同缴费年限无关。

缓刑不影响视同缴费年限。

缓刑期间正常上班的,可以算入工龄。

4. 法律依据 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罪犯释放后,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。

《工人退休暂行办法》第一条等相关法规规定了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。

5. 其他注意事项 :

如果职工被判刑,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连续工龄,按国家规定不视同缴费年限。

刑满释放后,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。

以上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资料,请以最新的官方政策或法律文件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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